第一章 目的與范圍:
1.1目的﹕為使能對本工程的各類消防設施進行有效的維護及保養,使其處于最佳工作狀態。保證在發生意外狀況時能立即發揮其作用,將人員及財產損失降至最低。
1.2范圍:本規定適用于本工程范圍內的所有消防設備。
第二章 參考資料:
2.1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2.2 「建筑消防設施檢測技術規程」
2.3 「消防產品現場檢查判定規則(GA588-2005)」
第三章 維護保養內容:
第一節 消防控制主機
3.1.1每月消防控制主機電源檢查項目:
1)檢查系統電壓偏移是否在允許范圍內。系統電源標準﹕AC 197V~242V 50Hz 1Hz
2)查看消防控制配電箱的標志,以及儀表、指示燈、開關、控制按鈕。
3)檢查主電源和備用電源之間的自動切換是否正常。
檢查方式﹕
a)自動控制方式下,手動切斷消防主電源,觀察備用消防電源的投入以及指示燈的顯示。
b)人為控制方式下,在低壓配電室應先切斷消防主電源,后閉合備用消防電源,觀察備用消防電源的投入以及指示燈的顯示。
c)每季度要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切換實驗。
3. 1.2每月應對消防控制主機進行如下項目檢查﹕
1)觸發自檢鍵,進行功能自檢:
2)對控制器電源全部發光顯示器進行檢驗,并循環三次。
3)對Ⅱ級編程繼電器進行檢驗,檢驗期間繼電器觸點動作,但輸出+24V撤消。
4)對打印機功能進行檢驗。
5)對控制器的主要硬件接口芯片,存儲器芯片及各類插件的主要I芯片進行自動實時故障檢測。
3. 1.3切斷主電源,查看備用直流電源自動投入和主、備電源的狀態顯示情況。
3. 1.4在備用直流電源供電狀態下,進行斷路故障報警及火警優先功能。
報警功能檢測:
1)類比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斷路故障,查看故障顯示。
2)斷路故障報警期間,采用發煙裝置或溫度不低于54℃的熱源先后向同一回路中兩個探測器施放煙氣或加熱,查看火災報警控制器的火警信號、報警部位顯示及記錄。每個探測器檢測后,只消音,不重定。
3. 1.5用萬用表測量火災報警控制器的聯動輸出信號。
3. 1.6系統重定,恢復到正常警戒狀態。
第二節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火災探測器:
1)為使火災探測器保持性能良好,正常運行,應在火災探測器開啟運行兩年后,每隔三年全部進行清洗一遍。
2)每季度應對所有的火災探測器采用抽測的方式進行測試﹕
3.2.1點型感煙探測器
1)采用發煙裝置向探測器施放煙氣,查看探測器報警確認燈、以及火災報警控制器的火警信號顯示。
2)消除探測器內及周圍煙霧,報警控制器手動重定,觀察探測器報警確認燈在重定前后的變化情況。
3.2.2點型感溫探測器
??? 可重定點型感溫探測器,使用溫度不低于54℃的熱源加熱,查看探測器報警確認燈和火災報警控制器火警信號顯示;移開加熱源,手動重定火災報警控制器,查看探測器報警確認燈在重定前后的變化情況。
1)對測試過的火災探測器做地址記錄,以免在下期測試中重復測試同一個點。在一年內通過定期測試后將所有火災探測器測試一遍。
2)測試中應核對火災探測器的地址是否正確。
3)在測試過程中,應對火災探測器報警的遲緩程度做記錄,通過匯總,對其工作狀態有一個大致的了解,為是否對火災探測器進行清洗提供佐證。
4)對于探測裝置因環境條件的改變,而不能適用時,應通過設計、施工部門及時更換。
5)要防止外部干擾或意外損壞。對于探測器不僅要防止煙、灰塵及類似的氣溶膠、小動物的侵入、水蒸汽凝結、結冰等外部自然因素的影響而且還要防止人為的因素如書架、貯藏架的擺放或設備、隔斷等分隔對探測器和手動報警按鈕的影響。
3.2.3手動報警按鈕
1)每月巡檢手動報警按鈕裝置,檢查外罩玻璃是否有破損。如有損壞應及時更換,以免發生誤報。
2)每季度巡檢時,觸發按鈕查看火災報警控制器信號和按鈕的報警確認燈是否準確。
3)每季度對警鈴及廣播測試一遍,發現故障及時維修。
第三節 消防給水系統
3.3.1消防水池
1)每月查看消防水池水位及消防用水不被他用的狀況。
2)每月查看補水設施。
3)每年對水源的供水能力進行一次測定。
4)每兩年應不少于兩次對消防水池進行清洗、排污。
3.3.2消防管路系統
1)觀察穩壓泵的啟動頻率,確定管網有無滲漏現象。
2)外觀檢查:檢查管道有無機械損傷、油漆脫落、銹蝕等,管道固定是否牢固,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
3)清除堵塞:系統管道中,可能因施工疏忽殘留有砂、石、木屑或水源帶來的垃圾、鐵銹等,這樣會造成噴頭堵塞、報警閥關閉不嚴、水力警鈴輸水管堵塞等。
4)每季度需對不少于20%的管道末端進行放水,確保管道內的水質良好,并對水流指示器的報警功能進行檢查。
3.3.3穩壓泵及氣壓水罐
每月檢查應依據如下步驟進行﹕
1)打開排氣閥,檢查是否能夠自動加壓。
2)打開試驗排水閥,檢查減水時能否自動供水,加壓裝置及供水裝置壓力表是否顯示正常
3)打開排氣閥或試驗排水閥時,為防止氣壓水罐內的壓力較高造成危險應慢慢將閥門打開。
3.3.4消防水泵
1)每日查看水泵和閥門的標志;轉動閥門手輪,檢查閥門狀態;觀察閥桿及手輪位置;閥桿是否需要加注潤滑油。
2)每月在泵房控制柜處啟動水泵,查看運行情況。消防水泵應每月啟動運轉1~3次;當消防水泵為自動控制啟動時,應每月類比自動控制的條件啟動運轉1~3次。手動、自動控制啟水泵1~3次,查信號有否返饋,水壓是否上升,電機轉動是否正常。有無變形、發熱等狀況。軸與電機、連接部件是否有松動、銹蝕、變形、發熱,是否要加油。運行時間一般不少于5分鐘。
3)每月在消防主機控制室啟動水泵,查看運行及反饋信號。
4)每月檢查消防水泵動力運行是否可靠,水泵能否正常運轉,流量和壓力能否保證;電力上有無保證不間斷供電設施,其性能是否良好。
5)每月檢查主、備泵能否自動切換
6)每月檢查壓力表是否變形、水泵啟動后動作是否正常。
7)每月啟動水泵后,打開試驗閥,觀察壓力保持情況。
8)每二年對消防水泵大修一次,添加潤滑油,清洗內部雜質。
9)每年度對水泵電動機的維護保養:
(a)電動機軸承潤滑油是否加足,有無嚴重臟污、變質現象。轉動轉軸,檢查旋轉是否正常。
(b)電動機是否變形、損傷、銹蝕,機械性能是否良好(電動機在運行時應不發熱、無異常振動及雜音)。
(c)水泵軸與電動機的連接部位是否松動、變形、損傷和嚴重銹蝕。
(d)填料是否明顯漏水,有無變形損傷,螺栓螺母是否松動。
3.3.4電控柜的維護保養
1)每月檢查控制柜有無變形、損傷、腐蝕。
2)每月檢查線路圖及操作說明是否齊全。
3)每月檢查電壓、電流表的指標是否在規定的范圍內。開關是否有變形、損傷、標志脫落、處于正常狀態??刂票P的指示燈是否正常。
4)每月檢查電控柜內繼電器是否脫落、松動,接點是否燒損,轉換開關應處于自動狀態。各導線連接處是否松脫,絕緣是否損傷。
5)類比主泵故障,查看自動切換啟動備用泵情況,同時查看儀表及指示燈顯示。
3.3.5水泵接合器每月查看標志牌、止回閥。
3.3.6室內消火栓
1)每月對消火栓進行如下檢查﹕
2)確保消火栓周圍沒有障礙物阻擋,取用方便。
3)確保消火栓外觀整潔、標示清晰、無機械損傷及嚴重腐蝕。
4)檢查消火栓有無生銹漏水現象;栓口的橡膠墊圈等密封件有無損壞或丟失;消火栓的閘閥開啟是否靈活,必要時應對閥桿加潤滑油。
5)對室內消火栓還應檢查消火栓箱內的水槍、水帶等設備是否完備配套,水龍帶有無霉腐﹔破玻按鈕工作狀態正常。
6)隨時抽查消火栓的出水情況。對重點部位的消火栓每年應逐個進行出水檢查;對非重點部位的消火栓可按消火栓總數的10%~20%進行出水抽測實驗。連接水帶、水槍,觸發啟泵按鈕,查看消防泵啟動和信號顯示。
7)室內消火栓系統還應隨時觀察消防水池、水箱的水位情況,發現不足應及時補充。
4.3.7室外消火栓
室外消火栓應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保養,其內容主要包括:
1)用專用扳手轉動消火栓啟閉桿,觀察其靈活性。必要時加注潤滑油。
2)檢查出水口悶蓋是否密封,有無缺損。
3)檢查栓體外表油漆有無剝落,有無銹蝕,如有應及時修補。
4)每年開春后入冬前對地上消火栓逐一進行出水試驗。
5)定期檢查消火栓前端閥門井。
6)保持配套器材的完備有效。
第四節 自動噴淋滅火系統
3.4.1報警閥組
1)每月檢查報警閥組外觀、標志牌、壓力表是否完整。
2)每月對報警閥的壓力表進行檢查,檢查報警前、后壓力表指示是否正常。閥的前后壓力應基本相當,或閥后壓力稍高于閥前。
3)每季度對報警閥應進行開閥試驗,觀察閥門開啟性能和密封性能,以及報警閥各部件的工作狀態是否正常。每季度應對報警閥旁的放水試驗閥進行一次放水試驗,驗證系統的供水能力,壓力開關的報警功能是否正常。
4.4.2自動噴淋頭及管道
1)每月應對噴頭進行一次外觀檢查,檢查噴頭無有損壞、銹蝕、漏水現象,發現有不正常的噴頭應及時更換;應保證噴頭外表清潔,當噴頭上有異物時應及時清除,特別是感溫元件應無污垢,必要時進行清洗或更換。更換或安裝噴頭均應使用專用扳手。
2)各種不同規格的噴頭均應有一定數量的備用品,其數量不應小于安裝總數的1%,且每種備用噴頭不應少于10個。
3)檢查管無機械損傷和銹蝕,油漆是否脫落,管道固定是否牢固,管內有無堵塞。
4)每兩個月應利用末端試水裝置放水,進行水流指示器工作測試,同時排除管網內的鐵銹及雜質。
第五節 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
3.5.1每月應查看應急照明外觀是否有損壞、電源插頭是否插在電源插座上、燈管是否工作正常。
3.5.2每季度對應急照明進行一次功能性測試,按下列方法切斷正常供電電源,用秒表測量應急工作狀態的持續時間:
1)自帶電源型和子母電源型切斷其主供電電源。
2)集中電源型切斷其控制器主電源。
3)接在消防配電線路上的應急照明燈具,切斷非消防電源。
3.5.3使用照度計,測量兩個應急照明燈之間地面中心的照度;應符合建筑規的范疏散照度要求;達到規定的應急工作狀態持續時間時,重復測量上述測點的照度。
3.5.4配電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供消防用電的蓄電池室、自備發電機房、電話總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其他房間,使用照度計測量正常照明時的工作面照度;切斷正常照明后,測量應急照明時工作面的最低照度。
3.5.5疏散指示標志
1)每月查看外觀,核對位置及完好情況。
2)每季度對疏散指示標志進行一次功能性測試﹕
a)關閉正常照明,查看發光疏散指示標志的自發光情況。
b)切斷正常供電電源,在燈光疏散指示標志前通道中心處,用照度計測量地面照度;達到規定的應急工作狀態持續時間時,重復測量上述測點的照度。
第六節 應急廣播系統
3.6.1每月在消防控制室用話筒對所選區域播音,檢查音響效果。
3.6.2每季度自動控制方式下,分別觸發兩個相關的火災探測器或觸發手動報警按鈕后,核對啟動火災應急廣播的區域、檢查音響效果。
3.6.3每月在公共廣播擴音機處于關閉和播放狀態下,自動和手動強制切換火災應急廣播。
3.6.4每季度用聲級計測試啟動火災應急廣播前的環境噪音,當大于60dB時,重復測量啟動火災應急廣播后揚聲器播音范圍內最遠點的聲壓級,并與環境噪音對比。
第七節 防火分隔設施
3.7.1防火門
1)每月查看外觀、關閉效果,雙扇門的關閉順序。
2)每季度對于疏散通道上設有出入口控制系統的防火門,自動或遠端手動輸出控制信號,查看出入口控制系統的解除情況及反饋信號。
3.7.2防火卷簾
1)每月查看外觀。
2)每季度進行下列方式操作,查看卷簾運行情況反饋信號后重定。機械操作卷簾升降。
3)觸發手動控制按鈕。
4)發散煙霧或不低于54℃熱氣測試其自動反應狀況。
第八節 滅火器維護管理
3.8.1各放火小組必須加強對本區滅火器的日常管理和維護。要建立“消防器材檢查表(滅火器)”,登記類型、配置數量、設置部位和維護管理的責任人;明確維護管理責任人的職責;并張貼在滅火器放置處。
3.8.2管理責任人必須依照“消防器材檢查表(滅火器)”之內容每月檢查一次。
檢查的內容﹕
1)滅火器位置應按管理單位之最新規劃位置進行擺放,不得隨意挪作它用,擺放穩固,沒有埋壓,滅火器箱不得上鎖,避免日光曝曬和強輻射熱。
2)鉛封及插銷均完好無損,未曾動用。
3)滅火器壓力表的外表面是否變形、損傷;壓力表指針應指向紅區或紅﹑綠區之間。
4)滅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內。
5)一旦發現滅火器失效或曾動用過應馬上通知安全管理部門更換。
3.8.3管理責任人至少每十二個月委托專業從事消防設施的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一次功能性檢查。性檢查發現存在問題的必須委托有維修資質的維修單位進行維修,更換已損件、筒體按規定年限進行水壓試驗、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嚴格落實滅火器報廢制度。
檢查的內容﹕
1)滅火器筒體是否有銹蝕、變形現象、銘牌是否完整清晰。
2)噴嘴是否有變形、開裂、損傷;噴射軟管是否暢通、是否有變形和損傷。
3)滅火器壓力表的外表面是否變形、損傷,指標是否指在綠區。
4)滅火器壓把、閥體等金屬件是否有嚴重損傷、變形、銹蝕等影響使用的缺陷。
5)在相同批次的滅火器中抽取一具滅火器進行滅火性能測試。